临淄代账

服务热线:18766920999
财税资讯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

代理记账报税应明确的内容有哪些

日期:2019-02-28 13:46:49    打印    浏览次数:1300

        记账报税是一个公司成立之后必须要做的一个事情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从公司成立15个工作日起,公司必须每月向税局申报公司经营情况;所有的公司不管是否盈利、有没有业务发生,哪怕没有收入也要做零申报,并且根据公司税务及运营情况建立自己的记账凭证。
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,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,订立书面委托合同。委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,应当明确下列内容:

        (一)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、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;

        (二)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;

        (三)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;

        (四)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;

        (五)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。


Copyright © 2015 淄博德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
联系人:丁经理   手机:18766920999
地址:临淄区杨坡路北首阳光康城沿街商铺3号(继和果品批发斜对面) 鲁ICP备2020048226号-1 网安备案号37030502000252
技术支持:讯丰网络(原淄博智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