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淄代账

服务热线:18766920999
财税资讯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

定了!取消抄报税,12月31日前完成!这15种费用发票千万不能再报销了!

日期:2019-12-11 14:46:33    打印    浏览次数:2384

    定了!会计人即将迎来一个好消息!12月31日前,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,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!

税局已经明确了!
12月31日前,取消抄报税!
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开展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的意见》(税总发〔2019〕19号)一文决定: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,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,改由纳税人对开票数据进行确认。

按附件的进度安排表,这项工作将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。



Copyright © 2015 淄博德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
联系人:丁经理   手机:18766920999
地址:临淄区杨坡路北首阳光康城沿街商铺3号(继和果品批发斜对面) 鲁ICP备2020048226号-1 网安备案号37030502000252
技术支持:讯丰网络(原淄博智顺)